lease 是老公與房主簽的,半年的lease,半年以後一月一月續,我想他們是想在lease結束以後繼續賣這個房子,lease中唯一關於賣這個房子的補充就是保留屋外for sale 的牌子。
沒想到,我們剛搬進來一個多月,jj 就打電話來說她要show house。老公回國休假了,家裏隻有我和女兒兩個人,我不願意任何陌生人來我家,我認為,我們不需要對這個jj的要求負什麽責任。她是與我的房東有合同,又不是我們。我們不給她show house是我們的權利。但我不想與她有什麽正麵的衝突,隻是對無數的留言不理不睬,她甚至說,要定在saturday,12:45, 如果我們不給她回複,到時候她自會帶人來。我還是堅持不給她回電,但心裏也擔心,她要是真來怎麽辦。我決定帶孩子出門,出去時在門上做了標記,我要看看她敢不敢開門進來。過了那個點以後我才帶孩子回來,從門上的標記我看出來,她沒進門。我才鬆了口氣。但我明白,這麽躲不是辦法。我想等老公回來以後去她公司投訴她,有她在我家的電話留言為證。我不知道這裏地產經濟公司的管理體製,應該到她公司找什麽人投訴。
這個小城中國人很少,彼此隻是認識並不親密。我們也不想太強硬,怕本地人欺負我們。老公的意思她要來就來,看了也不一定就賣出去。但我不想這麽快就搬家,至少在lease期內她們不能來看房子。
大家幫我看看,我應該怎樣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