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近親看好了一個生意,覺得很值得做,隻是他的身份目前是H1,就這個經濟形勢,可能就要轉成F2了。本人有綠卡,所以想用我的名字注冊一家LLC,一起來做,但是主要是他做。
我現住在在A州,他在B州,生意必須在B州做,因為產品在B州才有銷路。所以公司必須在B州注冊。可是我無法經常或長期住在B州,若有經營活動的話,明顯的是有人在替我做。而親戚的身份又不能合夥或雇傭,按他說的他算義工不從公司拿錢就可以。不明白H1或者以後的F2能作義工嗎?做義工這個說法可信嗎?但是又說申請公司銀行賬戶的時候,給他一個經理之類的頭銜可以方便他經營,可是給了經理的頭銜明顯就不是義工了。
頭疼! 求教達人或者有類似經驗的人指點迷津!
求教教達人合法性問題
所有跟帖:
• 不好意思,標題是:求教達人合法性問題 -二寶erbao- ♀ (0 bytes) () 02/13/2009 postreply 19:46:32
• 請問你願意承擔任何他在經營中惹出的經濟和法律責任嗎? -老恐龍- ♀ (208 bytes) () 02/14/2009 postreply 02:01:03
• 沒有大的法律問題 -caliber- ♂ (534 bytes) () 02/15/2009 postreply 14:16:58
• 因為他是H1,所以他不能在公司裏拿任何形式的payment. -紅葉- ♀ (44 bytes) () 02/15/2009 postreply 20:00:25
• 回複:因為他是H1,所以他不能在公司裏拿任何形式的payment. -caliber- ♂ (125 bytes) () 02/15/2009 postreply 20:05:42
• H1在美國工作要得到勞工部及移民局的許可。 -紅葉- ♀ (326 bytes) () 02/15/2009 postreply 20:47:57
• 那她換成 f2 以後呢, -caliber- ♂ (21 bytes) () 02/15/2009 postreply 21:30:37
• 開公司為什麽對自己身份沒幫助呢? -caliber- ♂ (62 bytes) () 02/15/2009 postreply 21:34:55
• 那是投資移民,要50-100萬及雇傭10個以上美國人。 -紅葉- ♀ (0 bytes) () 02/15/2009 postreply 21:5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