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麽你說親戚不能合夥? 小的生意親戚,甚至夫妻搭檔都是很普遍的。 在另外一個州注冊也沒有任何法律問題。 你在 A 州注冊,也可以在 B 州作生意。 就算你的公司在 B 州注冊,也絕對不是明顯就是有人替你做。 從法律角度來說,你的擔心是多餘的。
你親戚的身份不能打工,但自己做生意應該是允許的。 具體是不是這樣要問問,我不清楚。 但感覺上這是應該受鼓勵,而不是被禁止的行為。 隻要他是這個公司的合夥人而不是被雇傭,應該是可以的。 但是他能不能合法留在美國是另外一回兒事兒。 如果你這個公司以後做大了,也可以 sponsor 他。 說不定還是一條出路呢。
沒有大的法律問題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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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他是H1,所以他不能在公司裏拿任何形式的payment.
-紅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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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2009 postreply
20: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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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因為他是H1,所以他不能在公司裏拿任何形式的payment.
-cali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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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2009 postreply
20:0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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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在美國工作要得到勞工部及移民局的許可。
-紅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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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2009 postreply
20:4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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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她換成 f2 以後呢,
-cali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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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2009 postreply
21:3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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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公司為什麽對自己身份沒幫助呢?
-cali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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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2009 postreply
21: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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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投資移民,要50-100萬及雇傭10個以上美國人。
-紅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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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2009 postreply
21:5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