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庭要認罪嗎?我準備了認罪後請求寬恕的發言。如果認了後,還有希望dismiss case嗎?如果不認,又覺得自己怎麽也是動了手,而且女友也就醫了,洗脫罪名的希望很小。
2. 上庭能讓女友也去,幫我說話嗎?是不是開具一個有習慣性脫臼的證明能幫助我減輕罪行?不知道美國醫院能不能開的出來這樣的證明。
3. 要請律師嗎?如果認罪,是不是就不用了。是否要不認罪才有必要請律師?
4. 剛看到以前的帖子說認罪上課後,案子被dismiss,就想問我的案子有沒有可能撤銷。
5. 這樣的犯罪記錄會影響h1b和綠卡的申請嗎?
非常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