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得不對.
我曾在我們COUNTY的SAFEHOUSE工作過.我的工作就是整天陪著我們的CLIENT去見律師,上法庭,打離婚官司.我的經驗是,隻要她沒有虐待孩子的記錄,有沒有身份,有沒有工作都不重要.孩子越小,越會判給母親.她目前沒有工作,反而能更好地照顧孩子,複合孩子的最佳利益.她隻要能夠證明她正在積極地申請工作或申請上學就行了,而對於在美國沒有取得過學曆的母親,法官更支持她先去上學,而讓父親付贍養費和CHILD SUPPORT.
我上午太忙,無法詳細回複樓主.我當時隻想告訴她,他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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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您的回答,老貓發言如果有任何冒犯,請見諒.
-單身老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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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2008 postreply
21:5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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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我很敬佩您在這裏為大家排憂解難,提供專業谘詢,而且
-lasha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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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2008 postreply
22: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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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ha07真不錯, 既熱心又大度. 真好, 我喜歡.
-小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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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2008 postreply
08: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