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多年前曾有賣車後未取車牌(注銷registration)而被寄來新車主吃的罰單及不能renew driver's license。後來去信說明此車在吃罰單前已出售並附上公證了的宣誓書和Bill of Sale就再沒事了。如果你想交錢了事,等於你承認了這輛車還是你的,如果過一向這車撞了人跑了又找到你頭上,你又如何息事寧人呢?實事求是才是。你應該有足夠的文件證明車子出售了。
供參考
我有過類似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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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複:我有過類似情況 -單身老貓- ♂ (506 bytes) () 08/27/2008 postreply 12:00:35
• 在加州車牌是可以隨車轉讓的, 可氣的是買主沒有進行過戶登記 -cashout- ♂ (110 bytes) () 08/27/2008 postreply 13:5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