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過類似情況

來源: 2008-08-27 11:04:02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我多年前曾有賣車後未取車牌(注銷registration)而被寄來新車主吃的罰單及不能renew driver's license。後來去信說明此車在吃罰單前已出售並附上公證了的宣誓書和Bill of Sale就再沒事了。如果你想交錢了事,等於你承認了這輛車還是你的,如果過一向這車撞了人跑了又找到你頭上,你又如何息事寧人呢?實事求是才是。你應該有足夠的文件證明車子出售了。
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