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奇的離婚

我有一朋友, 三。四年前離婚。男方有父母在美,女方一人在美,兩人有三個孩子。離婚後考慮到具體情況,孩子隨父,住在雙方名下的房子裏,男方付貸款,女方付$500 Child Support,法庭判男方三年內或從女方手中買斷,或出售房屋分財產。問題是,三年還沒到,男方就無力償還貸款而導致拍賣,女方出麵借錢付幾萬費用。在此期間,男方回國結婚,太太正在申請中,複合已是不可能。在這種情況下,女方如何操作才能拿回自己的財產份額?

年底就是法庭判決的期限,男方拒絕在出售合同上簽字

所有跟帖: 

覺得你沒把問題說清楚 -waitGC- 給 waitGC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6/29/2008 postreply 19:16:09

我隻是朋友,太詳細我說不上,可否把你的疑問貼上來 -滋鄂- 給 滋鄂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6/29/2008 postreply 19:31:05

回複:離奇的離婚 -單身老貓- 給 單身老貓 發送悄悄話 單身老貓 的博客首頁 (72 bytes) () 06/30/2008 postreply 07:11:32

我想他們也隻能等到年底,雙方的信用都不好,貸不了款。謝謝 -滋鄂- 給 滋鄂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6/30/2008 postreply 09:3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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