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多的婚姻一事無成,因為無論任何事情丈夫都堅決反對,反對我就像是他的使命,不想再浪費時間了,下定決心了要離婚,我在紐約州的西部城市,我和老公沒有共同財產和孩子的問題。
(1)我們離婚的話應該到哪兒辦手續,還是一定要請律師?一般多長時間能辦下來?
(2)如果老公不同意離的話怎麽辦?是不是一定要有分居期?
(3)分居期我能自己買房嗎?
請老貓大哥和專家們百忙之中給予指點,萬分感謝。
老貓大哥和其他專家,求教有關離婚的問題,盼回答。謝謝。。。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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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人理我:((
-小貓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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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2008 postreply
13: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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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人理您,是因為類似的問題已經問了千百次,請看看舊帖再說.
-單身老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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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2008 postreply
14:5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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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老貓的答複。但仍然耐心的等待答複。。。
-小貓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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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2008 postreply
21: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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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建議
-DaBoMeiN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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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1/2008 postreply
06:4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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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我的建議
-小貓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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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1/2008 postreply
11:5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