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您仔細看一下這個網頁
http://www.dca.ca.gov/publications/landlordbook/index.shtml
同時您需要仔細看一下您與對方的合約,雖然您認定他們簽的是一年的合約,但是如果您沒有實際註明到期的日期,您的合約有可能是無效的合約,如果是這種情況,那麼對方租約就是按月計算,under Civil Code 1945,對方如果希望解約隻需要給您30天的通知
還有一點很重要,under Civil Code 1950.5. 您需要在對方離開後的21天之內歸還對方的押金,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訴訟,如果您需要charge對方任何清潔與修理的費用,您可以另外寄帳單給對方.
回複:一年租約才住了3個月,租戶自己買房,月底就搬了,怎麽辦?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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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解答。如果對方要求Sublease,還有一隻貓呢
-大太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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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2008 postreply
13:4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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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oid sublease if you can
-cali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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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2008 postreply
19: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