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據我所知,公司在兩個禮拜前,還在offer一個白人女孩相同的職位。可那個女孩沒有接受。
2)公司正在招兩個做同樣工作的part-time positions。這兩個part-time 是一直都有的,隻是目前工作的兩個人要畢業了,所以又招兩個進來。
3)我們部門的老板一直在強調我做的那部分的工作量比以前增加了很多,所以需要人手。
一些背景知識:
我們的大team可以被分為三個小team. 我所在的小team目前隻有我一個full-time幹活的人和一個管事的小頭頭(與我關係比較惡劣)。 不過上麵說的三點全是在小team範圍內的。
另外補充一點,老板說裁掉我的另一個原因是我沒有一些特定的其他team member 有的experience。但實際上,我們使用相同的係統,需要基本上同樣的kowledge和skill. 隻是工作著重點有些不同而已。另外一個小team 裏剛剛招了一個新人,也是白人女孩。我清楚她的backgroud, 要說關於product & systems 的經驗,她當然沒有我多。
All in all, 我懷疑管事的小頭頭使壞,利用公司裁人的機會把我裁掉了。我想告他們racial discrimation. 各位大佬幫我參謀一下,可不可以?以及有多大的贏率?
需要法律意見。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