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你這麽詳盡的回複!我們現在的擔心是,雖然我們比較自信沒有身體接觸,但是為什麽charge是battery呢?奇怪的是在警局也沒有任何問話,可能拖車那個警察留了statement?我們能知道他怎麽說的嗎?我們很擔心他非說我ld對他人有身體接觸,那我們怎麽分辯?法官肯定更相信他而不是我ld啊!另外battery是什麽程度的criminal?我考古看到有felony, misdemeanor,每個還分好幾類。請問如果真是有身體接觸但無人身傷害的battery,是哪個類別的呢?我們想預想最壞的情況是怎樣的,就是對方說我們真的有身體接觸的battery,而我們申訴失敗。多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