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子發到子女壇,我轉到這裏。
"老公做了這樣的事,我該怎麽辦? "
我昨天發了帖子,一晚上沒睡好。我想到的解決辦法:
1。告訴移民局,老公偽造了我的簽名。這樣可能的後果是老公的媽媽暫時是不能移民啦。也許還有對我老公更不好的後果,是我不能預測的。但能保證我媽媽的申請不受影響。而且,我們估計是要以離婚結束啦。
2.什麽都不做,等待移民局發現真象。可能的結果是:a移民局沒發現,兩個申請互不影響。b.移民局發現拉,認為我在撒謊,並會詢問我,我說出真相。和1結局差不多,但可能會拖延我媽媽的申請。c可能還會有我想不到的。
3.補充資料,告訴移民局我還sponsor過老公的媽媽。也就是我原諒老公了。後果是,老公發現我這個人真的是心腸軟,以後會變本加厲的發生類似的事。
不知道怎樣做才對,真誠的希望大家給我寶貴的建議。先謝謝拉!
另附上昨天的帖子(如果想有更多的了解,可以查我2月15號的帖子):
"這樣的老公可以原諒嗎?"
前一陣征詢過大家關於離婚的問題,我決定稍微改變一下自己的態度,目前來看也頗有成效。可今天卻發生了一件事,讓我不得不重新考慮我們之間的問題。事情是這樣的:
今天我去取信,收到一封移民局給老公的。我在加拿大,老公這段時間在中國探親,所以信件都由我管理。拆開一看,是老公給他媽媽辦的移民第一步sponsor下來啦。這件事老公從來沒和我說過。問題是我老公的工資不夠spongsor的條件,所以他瞞著我用了我的材料,而且還假借了我的簽名。也就是我是CO-SPONSOR,但老公從來沒有和我商量過,並征的我的同意。我前段時間剛給我的媽媽遞了申請,因為我不知道sponsor老公媽媽的事情,所以我填的材料裏說我從未sponsor過其他人。在我申請我媽媽的過程中,我老公是知道的,但他卻從未告訴我他媽媽的事情。
這樣的事,我是絕對做不出來的。可老公卻做的出來,而且是欺騙他最親的妻子。我很痛苦,不知道還應不應該和這樣的人生活下去。
類似的事還發生過,就是我們買房子的時候。那時隻有我工作,所以貸款是以我的名義貸出來的,而且也是以我的工資按期付款。Downpayment 5% 他出了一大部分。手續是他辦的。很偶然的機會,我發現他要把房子的登記隻寫他一個人的名字,當然他是偷偷做的,多虧我發現了。為這事我們大吵了一架。
你們說,這樣的老公還能繼續生活嗎?我是一個很誠實的人,老公做的這些事是我做不出來的,也是不能接受的,這關係到一個人人品的問題。真的希望得到大家的寶貴意見。我很煩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