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問你一個重要的問題:你老公的媽媽你叫什麽呢?
1. 如果你也叫媽,那就實在看不出你老公簽字和你簽子有什麽區別,怎麽還犯得著告訴移民局呢?你這樣會要你老媽的命滴。你這不是很傻很天真嘛。
2. 如果你老公的媽你不叫媽,你叫她老東西或老不死的隨便什麽,那就要進一步細分了:你和那個老東西的兒子,也就是你稱為老公的那個男人睡覺,你收他的錢不?
a)你收錢。 那就不要告了。 因為這可是你唯一的可以不交稅的合法收入呀。你要告訴移民局了, 你可就更傻更天真了:(
b) 你不收他的錢。 你還不快點提起褲子跑呀,建議直接去immigration office。等什麽呢?告訴你,你可虧大了!
順便建議:你最適合的名子是----向錢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