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剛剛也查了一下移民局的網站,覺得我FILE 565表格也許是個錯誤,因為這個表格要求公民紙原件及有正確名字的婚紙或是Court Order,我那時不知到什麽是Court Order,現在聽你解釋才明白,可惜太晚了!我現在就怕移民局一直都不理我,也不退回我公民紙,我手頭什麽證件都沒有,僵在美國,死定了!絕望之中,我哭啊!
看到移民局網站上有一個叫Return of Original Documents的G884表格,我在想是不是可以叫移民局退回我的公民紙,可是又在猶豫,怕一錯再錯,不知道我這樣子的是不是找律師好一點,實在是太想回國了,坐著幹等,不知會等到何年何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