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心情老貓能夠了解,在感恩節這個假期,出了這種事,真不知該感恩什麼?
然而您的問題有兩個部份
(A)根據您的說法,您本身在入學時所簽的合約已經同意免除了園方教職員個人的責任所以您在這個部份可能沒有任何方式對園方所有教師要求負擔個人的民事賠償的責任
(B)至於員方作為一個法人的情況是否需要負擔責任,這中間的關鍵在於對方當時是否有失職或是,老貓因為不了解當時現場的情況所以很難判斷對方需要負責與否"預見到有這樣的危險性.",但是一般的情況"門把"並不是玩具,所以很難說園方可以"預見"或是"防止"這個意外的發生,因此您所說的"應當有足夠的經驗預見到這種情況"並不一定囊在法律上成案,然而對老貓而言真正的關鍵應該在於當時職班的老師是否有"盡力"照顧,如果當時對方沒有盡職照顧(例如依法應該有多少人麵對多少的學生,但是實際上無人或是人數不足於法定的要求在這個教室職班)您或許有一個案件,否則您的案件可能很難成案,不過老貓不是專門處理意外傷害賠償的律師,所以如果您真的認為需要訴諸法律,您應該諮詢專業的律師
回複:小孩在 DAY CARE 嚴重受傷, 不知可否采取法律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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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回複:小孩在 DAY CARE 嚴重受傷, 不知可否采取法律行動.
-加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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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2007 postreply
10:5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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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老貓的回複
-加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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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2007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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