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控grand theft

星期天在neiman marcus偷了一件大衣和牛仔褲,總共600多,屬於grand theft,現在保釋出來,準備後天出庭

我是初犯,在加州,學生
我準備認罪,接受懲罰
我的問題是我是否要請律師?還是public defendent就可以,我隻是希望能判輕點,毫無頭緒。。。
砸吧,我知道我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所有跟帖: 

唉~ 找個律師吧。這裏除了你自己沒人能幫你。 -點點兒- 給 點點兒 發送悄悄話 點點兒 的博客首頁 (37 bytes) () 10/02/2007 postreply 16:19:08

我是打算承認了 -我錯了- 給 我錯了 發送悄悄話 (65 bytes) () 10/02/2007 postreply 18:56:29

希望可以幫到你 -?@?- 給 ?@? 發送悄悄話 (46 bytes) () 10/02/2007 postreply 19:51:45

這個連接什麽都沒有啊 -我錯了- 給 我錯了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0/02/2007 postreply 20:03:39

你腦袋發熱啊? -福祿壽禧- 給 福祿壽禧 發送悄悄話 福祿壽禧 的博客首頁 (22 bytes) () 10/09/2007 postreply 17: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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