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cal Access打往中國電話卡1.3¢/分種
來源: 春蠶 於 07-08-02 10:51:45 [檔案] [博客] [舊帖] [轉至博客] [給我悄悄話]
上個周末,和幾個朋友一起去camping. 那天下午,老公們帶著一群七,八歲的姑娘,小子去湖邊遊泳。遊泳的人很多。後來聽說一個十一,二歲左右的黑人男孩在水裏故意“騷擾”我們帶去的小女孩。把她們掀翻在水裏或嚇唬她們。害得小女孩們哭哭啼啼的來向爸爸告狀。其中一個爸爸(我的朋友)忍無可忍,衝進水裏,抓住那個男孩的胳膊警告他。這男孩還口吐髒話。這時,那男孩的姐姐也衝進水裏,推這個爸爸。這個爸爸本能地把她推了回去。Lifeguard 跑來分開了他們。但是,黑孩的父母或旁邊的人打電話叫來了警察。黑孩的父母二話沒說,馬上要求指控(press charge)這個爸爸。這個爸爸被警察帶去口供,筆錄了一個小時。然後告訴他等著上法庭。無論這個爸爸怎樣解釋,警察說,我理解你保護女兒的心情。但是法律規定,無論發生什麽,大人不能對孩子動手。(can not lay hands on minors). 他的父母指控你,你隻能上法庭,而且案子對你不利。
我的朋友現在還要找律師,準備上法庭。 破財鬧心不說,還不知會是什麽結果。所以說,教訓哪!在美國的家長們千萬學會克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