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將是兩件事, 關鍵是公司以什麽原因 FIRE 掉他老公 (例如, 公司不能以你偷了別人的東西而 FIRE 掉你, 但如果你被法庭裁定有罪, 公司可能可以以公司 CONDUCT POLICY FIRE 你), 所以他的律師在一定程度上是對的, 能打這個 WRONGFUL TERMINATION 的官司, 但關鍵是對他來說值不值得. 即使贏了官司, 錢也不會有幾個 (都到了律師的口袋), 還陪進了時間和精力. 公司和那個人還有可能起訴, 所以迅速 DEAL 走人, 吸取教訓, 找個新工作我覺得是上策. 但關鍵是吸取教訓: 別人的計算機, 開在那兒你都不能去動!
要訴的話, 公司 FIRE 掉他老公還是會被訴的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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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他這跟一般的商場偷竊不同. 他是一公司
-howc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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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2007 postreply
13:4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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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 這不是你和我能說就是這樣的
-Nobody_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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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2007 postreply
14: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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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告訴你公司不能以你偷了別人的東西而 FIRE 掉你??當然可以!!
-慕容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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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2007 postreply
06:5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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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覺得這種事情在美國就這麽容易?
-Nobody_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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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2007 postreply
09:4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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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
-慕容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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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2007 postreply
19:4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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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要有高見, 說個所以然出來啊
-Nobody_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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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2007 postreply
04:2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