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d 主意。

1 不要給人家手指頭。

2 過馬路要小心 -- 盡管四麵都是紅燈。 您來美國是幹什麽來的? 養家糊口, 混晚飯, 求生存。 要保護好自己的身體。 要是您給人家手指頭, 人家把你撞了,加上沒有保險, 即使把他關上十年, 您來個什麽骨折, 合適嗎?

3 美國人愛打官司, 但是, 您的CASE是沒有CASE。即使有證人, 您搭上時間, 精力, 最多給那人一個 TICKET。

4 最後羅嗦一遍, 不要給人家手指頭。康州的一個案列就是因為類似的事情, 那司機下車開槍把另外一個人當場擊斃的。

所有跟帖: 

that's what the ":)" for, I'm joking -jojo1971- 給 jojo1971 發送悄悄話 (169 bytes) () 06/06/2007 postreply 09:31:04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