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在晚上8:40左右,天剛剛黑, 還沒黑透。剛從公司出來,回旅館。
1。先按行人過街燈,等燈變了以後(行人可走),以走出4米遠左右,
2。突然聽見後麵有車聲,轉身一看,一輛SUV飛奔而來。嚇的我趕緊往回諾步。司機也在這是看見我,急撒車,大概離我隻有3米左右遠。可他還不耐煩,看我不動,還想繞過我接著開。
3。由於那天太累(剛到公司報到沒幾天),也沒帶筆,用腦子記了一下車牌照 (加州的牌照是字母和數字混編的,不太熟,如果是分開編的,還好記一些),可轉身就忘了。 周圍當時有停的車(等紅燈),可等20多秒鍾後,就全開走了,沒有人下來願意當證人。
請問以後遇到這種情況如何處理?由於剛到加州矽穀,妻子和孩子還沒過來,怕她們擔心,還沒敢和她們說。
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