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是一項法律行為,這跟結婚一樣,必須要持有效的法律文書才真正意味著離婚,比如離婚證、有效的法院判決書、調解書。當事人隻有離婚意願,沒有法律許可證的,無論在法律意義上,還是事實上,都不能作為正式離婚,這是常識範圍內的問題。這裏沒有你所說的honest mistake,離就是離了,沒有離就是沒有離,一切以法律來作為界限,是很嚴格、很嚴肅的。
沒有離婚而在有關對政府行政資訊表上填寫single,從主觀願望上就是故意。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請這位網友下一次出貼時,列出你的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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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看她的原帖.據她說他們是離婚手續完成後才發現無效的.
-具體情況她最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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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2004 postreply
07:1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