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了解一下怎樣可以讓應該知道的部門知道此事?是美國移民局嗎?有沒有必要告訴他所服務的公司?還有,如果我不同意離婚,法院是不是還是會在第一次判決的6個月以後,他再第二次提出上訴,就判離了?我們沒有其它財產,隻是他的工資而已,我還在讀書,我是否有權分得他現有工資的一部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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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太同意居士意見.故意欺騙和誤解是兩回事.
-他不會有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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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2004 postreply
03: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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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不太同意居士意見.故意欺騙和誤解是兩回事.
-法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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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2004 postreply
06: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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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看她的原帖.據她說他們是離婚手續完成後才發現無效的.
-具體情況她最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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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2004 postreply
07: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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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居士將在晚些時候回答你幾個新的問題。
-法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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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2004 postreply
06: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