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約四十天前我們住的APARTMENT的臥室內用了殺白蟻藥,味道很難聞,問OFFICE的人說是用的無害的藥,她說考慮到我們家有倆BABY所以用的藥是SAFE的,隻是味道重,她自己的OFFICE裏也用了藥,我們非常信任這個慈祥的老太太。結果是我前幾天偶然看到一篇文章說到任何殺蟲劑都有毒,我就很擔心(這個心擔的太遲了,我現在真是後悔得不得了),打電話谘詢了管殺蟲劑的部門,他們查出給我們殺白蟻的人沒有執照,接著采樣化驗結果出來說是用的米國2000年就緊止在室內用的藥,因為該藥對兒童有危害。我現在真是眼淚都哭幹了,可憐我的孩子一個才四歲小的才六個月,我們全家剛到米國才幾個月。
大家說我該怎麽辦,找律師打官司還是和OFFICE的人談判。先在這裏謝過大家,請幫幫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