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居住在美國, 不符合你提出的#1條. 第二, 他能不能選他LP和報和能CLAIM 他LP(在中國)的EXEMPTION是兩碼事, 你依據一通IRS的電話就說可以, 沒找到你這樣引用的條款就推薦別人有舞蹈嫌疑. 就這點我很快會有IRS的EMAIL解答.
你再仔細看看樓主符合嗎? 是你錯還是我錯? 第一,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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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吧
-H-1B_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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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2004 postreply
22:2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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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你不要人身攻擊, 有什麽書麵證據能說明你的提法正確
-s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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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2004 postreply
09:2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