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再仔細看看樓主符合嗎? 是你錯還是我錯? 第一,

來源: 2004-04-11 18:52:12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他居住在美國, 不符合你提出的#1條. 第二, 他能不能選他LP和報和能CLAIM 他LP(在中國)的EXEMPTION是兩碼事, 你依據一通IRS的電話就說可以, 沒找到你這樣引用的條款就推薦別人有舞蹈嫌疑. 就這點我很快會有IRS的EMAIL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