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份新買的condo,當時代理人提供的信息是1212。
新近裝修,我仔細測量了一下總麵積不過1080,露天陽台120。據我所知,陽台麵積不應包括在總麵積之內。
請問,我應不應該追究?應該向誰追究?以後賣房時應該怎麽寫?
關於房屋麵積問題,我應不應該打官司?
所有跟帖:
• 代理人的消息隻是參考的,必須有實證. -tootired- ♀ (42 bytes) () 04/24/2007 postreply 14:11:56
• 房屋麵積是指建築麵積, 和使用麵積有偏差, 以你當地的 -stp- ♂ (12 bytes) () 04/24/2007 postreply 17:28:00
• 謝謝兩位的答複 -meigui- ♀ (0 bytes) () 04/25/2007 postreply 09:5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