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份新買的condo,當時代理人提供的信息是1212。
新近裝修,我仔細測量了一下總麵積不過1080,露天陽台120。據我所知,陽台麵積不應包括在總麵積之內。
請問,我應不應該追究?應該向誰追究?以後賣房時應該怎麽寫?
關於房屋麵積問題,我應不應該打官司?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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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的消息隻是參考的,必須有實證.
-tootir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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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2007 postreply
14: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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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麵積是指建築麵積, 和使用麵積有偏差, 以你當地的
-s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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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2007 postreply
17: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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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兩位的答複
-meig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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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2007 postreply
09:5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