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認我是有點自私,因為對方生病就不願意照顧一輩子。你完全可以拍磚,可是這麽多年對著一個常常把意思擰著來理解,說話辦事隻能小心翼翼的哄著捧著的人,實在是有些累了。以前也起過離婚的念頭,可是,好像說也不能說,要死要活的。我也真怕有個三長兩短的,就忍下來了。可是自此就覺得這忍都沒有盡頭了,有時想想都怕自己精神垮了。自己也漸漸老了,所以猶豫很久還是上來問問了。
國內和美國(紐約州)的法律是不是都同情弱者的,她是女方又患病,是不是一定判不準離的?女方在中國不能來,可以向美國當地法院申請離婚嗎?需要提供女方的病史證明嗎?不是想鑽什麽空子,隻是有點不忍心對著她(可是,想想自己剩下的幾十年又有點不甘心)。
想拍磚就拍吧,反正我也是糊裏糊塗的,能拍醒也是好事,隻是請不要轉貼,傷心事,就貼到此為止吧。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