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我可以怎麽辦嗎?

我知道有類似你的情況,夫妻倆都在國內,有孩子,南方要離,女方家裏不同意,結果就離不了。這個女的一發病就住院,雙方家庭承擔醫療費。
我覺得關鍵在女方,如果女方是通情達理的,可能還好,如果不是好的人家,你很麻煩,而且中國法律是保護這種病人的,因為它缺少社會醫療體係去保障那些病人的治療,所以隻能依靠家庭。但我很理解你的處境,我覺得你應該在美國解決,我曾哪裏看到,好像如果提出離婚後精神病人住院治療5年後,就可以離婚的。我不知道這對不對,還是請教一下律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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