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Thanks very much!! email exchanges a few times..

(a)首先要看您的州是否有類似於加州的規定。(3 day notice)
不是美一州都是這樣處理的。


(b)您需要到您所在的州的housing法庭file您的案件。
(有些county直接在couty的法院辦理,要看您州的規定)

(c)您的情況,應該找律師協助處理,一切依法處理,您已經錯失一招,不可一誤在誤,尤其千萬不要擅自主張自行執法,這將會給予您無窮的麻煩。(切記)

(d)電子郵件的來往不能算是真正的租約,事實上您問這個問題,基本上您真的需要有律師來協助您處理這個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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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frustrated2007- 給 frustrated2007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2/08/2007 postreply 12: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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