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元是小事。沒大事可千萬別找律師。

來源: 不慌不忙 2007-01-18 12:56:52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0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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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啥呀? -夢中遊魂- 給 夢中遊魂 發送悄悄話 夢中遊魂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1/18/2007 postreply 12:59:14

在美國要過好日子,有2件事不可有:別打官司被生病。 -不慌不忙- 給 不慌不忙 發送悄悄話 (158 bytes) () 01/18/2007 postreply 13: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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