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對方Agent說她出錯了,賣方要的是更高的價,她忘了在合同中寫上,又給我們寫了個counter offer。我們當然難以接受。
問題:
1。有人說,因為對方第一個counter中,價格一欄是空的,屬無效counter,我們沒有權利告她breach of contract。對嗎?我們認為既然是Addendum,沒有修改主合同上的價格,則價格應持續有效。
2。如果我們同意多加一點價(沒達到賣方價,賣方很可能不接受),是不是等於我們放棄了以後告她breach of contract的權利。
3. 此類訴訟花費大不大?我們是不是還有其他好的選擇。
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