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的一點意見,非法律建議(The following is not legel advise)

第一,既然律師是對方請的,此律師隻對對方負責,他對你沒有任何責任,所以你不能訴他Malpractice。

第二,如果律師答應過你們給延期而後來不給延期,你可以訴他們Breach of Contract,因為律師有全權代表他的Client。但如果律師隻是告訴你們他會去告訴並詢問他的Client,而沒有保證你可以這麽做,你恐怕沒有任何理由可以起訴。但如果律師有暗示,或明示他們會答應,你或許可以訴Misrepresentation。

第三,在簽合同時,你妻子可能產生的情況是你們意誌不可抗拒的,但對方沒有任何理由來承擔你妻子生病所產生的風險。你應該在簽合同時考慮到這種可能。舉個例子,如果Builder的妻子生病,造成房子未能按時建成,請問你是不是會讓他來承擔所產生的損失。如果Builder和律師一直都沒給過deadline,那麽就隻能以contract中的deadline為準。

第四,律師隻能代表一方的利益,他的律師永遠隻能為他考慮最大利益。律師的作用首先是避免他的Client遇到Legal dispute,其次才是解決dispute。說句實話,如果一開始你就請了律師,基本上就不會遇到這種情況。律師必須對他給的任何建議負責,但你的朋友不需要,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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