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是builder提供的, 我們這裏以往購買新房的慣例是如builder 有律師,大家一般不再另找律師(我們那是也谘詢過朋友)。沒想到會是這樣的。
另外有幾點疑問:1 關於那兩個appointment, 是律師建議取消的, 特別是後一個appointment, 我都事先跟他們講過我不能確定的因取決於我妻子的病情。這樣的appointment還算是有效的嗎?我妻子的情況是我們意誌不可抗拒的,法律上有沒有保護這一點?我總不能拿我妻子冒風險。
2 builder 和律師一直都沒給過deadline , 在這期間我們一直跟律師在聯係,律師也說可以改時間,或者安排人前往醫院。特別是後一個appointment 前一天,律師已答應明後天安排人。但結果是他們突然變卦,感覺到律師一直在欺騙我們, 拖延時間,律師和builder給我們 設圈套, 不然的話我總可以另想辦法。如該律師是malpractice, 我是向當地的律師協會投訴還是請人打官司?那個較好?再次感謝!
先非常感謝!還有幾點疑問:
所有跟帖:
•
個人的一點意見,非法律建議(The following is not legel advise)
-sjy-
♂
(953 bytes)
()
11/19/2006 postreply
14:40:08
•
回複:個人的一點意見,非法律建議(The following is not legel advi
-needhouse-
♀
(312 bytes)
()
11/19/2006 postreply
16:2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