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大致情況是,我現在是H1-B工作簽證,我愛人是H-4,我們現在正在申請綠卡。我是家裏唯一的經濟來源,為保住工作,我過去的幾年都沒有回國,也有好幾年沒有看到我的父母了,我非常的想念他們。所以,我想把他們邀請到美國來。而且他們從來沒有來過美國,我想讓他們來美國看看,也算了一個心願。可是現在有一個最讓我頭疼的問題是,他們的身體都不好,他們都做過手術,是隨時有可能發作,隨時有可能要上醫院的那種情況,但不是說要經常上醫院,如果保養的好的話,會好很多。但是在一個月之內進一次急診的概率還是相當相當大的,我就必須按照他們肯定要進急診來打算。
我現在有幾個很實際的問題想問大家,如果有知道的朋友,麻煩告訴我一下。
1。如果我的父母進急診,如果他們自己簽字,需要我或我必須做經濟擔保人嗎? 他們進急診的債務都要我來還嗎? 醫院會減免債務嗎?
2。如果我沒有還這些債務的話,會影響我們的綠卡申請嗎? 我們的綠卡申請都等了快5年了,不想前功盡棄。
3。我聽說過可以給父母買醫療保險,但聽說不負擔以前的老病,而且即使負擔,保險公司也隻負擔一部份的錢,不是全部。那我還要不要給我父母買保險呢?
現在這些實際問題真的很讓我頭疼,請知道這方麵信息的朋友或有親身經曆的朋友告訴我一下吧。
真的需要幫助,謝謝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