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律師的收費是由各州的Bar Association管的,如果不涉及到Criminal Case,最高法院一般不會管。
第二,事實上律師的收費是受到很嚴格的管治的,盡管各州的規定不同,但幾乎每個州都有類似ABA Model Rules of Professional Conduct Rule 1.5的規定。在1.5中明確規定了A lawyer shall not make any agreement for charge an unreasonable fee。請注意這裏unreasonable fee是一個客觀標準,不考慮個別律師的經驗,能力等等因素。所以,隻要你能證明,一般律師隻要有明顯小於你律師的時間來處理這個案子,你的律師就違反了規定。Leading Case: Matter of Laurence S. Fordham 668 N.E.2d 816 似乎那個律師在官司中幹的很出色,但由於不熟悉某類法律,他花了過多時間。法庭仍然認為他違規。
第三,律師違反規定的處罰遠遠不止於退款,根據你提出的情況,他有可能至少被Suspend。所以如果你所說的一切情況屬實,你的律師決不敢上Bar Association。而且你麵對一個大律師樓,一般他們非常注重聲譽。
第四,你應該現多問幾個其他律師,搞清楚類似案件需要多少時間。如果明顯超出他們給的賬單,先向律師樓file complaint。如果不行,就上Bar Association。一般律師樓會和你直接Settle。
第五,你有權利在任何時間換律師。
祝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