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非常感謝, 你說的對我太有用了.每項我都能用的上, 如果你能告訴我這些條例的英文出處, 那就太好了. 他們是個national firm,我想他們也知道他們做的不合理. 如果他事先告訴我這樣手費, 我是不可能讓他們接這個case的. maybe that is why after 3 months after I got that bill, they didn't do anything.太感謝了.
我知道錢給他們, 再拿回來就難了,所以直到現在還沒付款.直到昨天CASE解決了. 才打算反擊.這倆lawyer都是BRANCH OFFICE 的PARTNER. 希望他們不要太財迷心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