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關於APARTMENT的租賃,這個APARTMENT要求租客

提供工作信,但是我的朋友是新移民,沒有工作過,但是有足夠現金一次支付一年房租,但是大樓的管理處拒絕接受這種付款方式,她一個人在加拿大,也沒有什麽朋友能幫她擔保,,先前房東很快就停止續約了,請問她如果就是不搬家了,會有什麽麻煩嗎?謝謝!

其實也知道是有些過分,但是她有不能搬家的原因,她也願意支付整套APARTMENT的一年房租,原因這裏就不說了。

請教知道這個情況的大人們這種情況會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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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d somebody co-sign with her -wgp66- 給 wgp66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0/16/2006 postreply 20:02:19

If anything goes wrong with her, -LAKER- 給 LAKER 發送悄悄話 (138 bytes) () 10/17/2006 postreply 14: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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