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工作信,但是我的朋友是新移民,沒有工作過,但是有足夠現金一次支付一年房租,但是大樓的管理處拒絕接受這種付款方式,她一個人在加拿大,也沒有什麽朋友能幫她擔保,,先前房東很快就停止續約了,請問她如果就是不搬家了,會有什麽麻煩嗎?謝謝! 其實也知道是有些過分,但是她有不能搬家的原因,她也願意支付整套APARTMENT的一年房租,原因這裏就不說了。 請教知道這個情況的大人們這種情況會怎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