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合約是五月到期,所以五月之後您是如何續約的,是按月租還是續約一年?
是 autorenew. 因為今年五月份之前忘了提前2個月要求搬出來,按以前的合同他們可以自動延期一年。所以合同又從今年五月延期到明年五月。
(B)您八月搬出的決定是何時通知對方,同時您以何種方式通知對方?
我們6月27號給他們發過Fax和去過信
(c)"若住到八月底,他們就不會罰我們到明年五月份",這又是根據那一個規定做出的決定 ???
按合同可以提前兩個月提前退出(early termination),但他們要罰1000美元再加兩個月房租。這也需要提前兩個月告訴他們。我們是這樣做了。
(d)。現在出租公司,讓我們付到明年五月份,加上各種莫須有的罰款,總共一萬八千多美元。這個部份更是不清不楚,老貓看了好幾次都不能了解您在說什麼,如果您要求住,可不可以請您說清楚,這中間的來龍去脈,否則您的問題實在很南回答。
他們是按月租 x 8 + marketing + lawyer fee +collection fee, etc.
謝謝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