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保險公司表示很理解當時的情形.
對方的保險公司給我來信,讓我再解釋一下當時的情形.我會實話實說.但是:
1.要不要找對方保險公司解釋呢?還是我的保險公司會take care一切?
2.我給前車的司機打過電話表示慰問,並說向上帝禱告過,神會保佑她不會有事,發生意外不是任何人的錯.有朋友說這就是我向對方認錯的表示,如果我的保險公司不賠,對方完全可以以此為證據控告我.是不是這樣?
3.對方明確跟警察表示身體沒受傷,不需要救護車.但是救護車還是來了.並把她帶到醫院檢查.如果醫生的診斷說沒有問題.那麽還會有以後的麻煩麽?比如,若幹天後我被控告車禍傷害. 如果醫生診斷對方確實受傷了,是不是保險公司會承擔範圍內的賠償?超出部分我自己負責(好象是理所當然的).
謝謝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