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你的保險公司會處理。
2.我給前車的司機打過電話表示慰問,並說向上帝禱告過,神會保佑她不會有事,發生意外不是任何人的錯.有朋友說這就是我向對方認錯的表示,如果我的保險公司不賠,對方完全可以以此為證據控告我.是不是這樣?
你確實多事多嘴。這些話不一定就是強有力的證據了。但在正常的美國人耳朵裏,你聽上去要麽有錯,要麽有病(真話,別生我七)。
3.對方明確跟警察表示身體沒受傷,不需要救護車.但是救護車還是來了.並把她帶到醫院檢查.如果醫生的診斷說沒有問題.那麽還會有以後的麻煩麽?比如,若幹天後我被控告車禍傷害. 如果醫生診斷對方確實受傷了,是不是保險公司會承擔範圍內的賠償?超出部分我自己負責(好象是理所當然的).
對方可在一年裏突然報告那次車禍導致她受傷。 我就有過類似例子。有人撞了我,我對警察,對保險公司,對肇事者都說自己沒有受傷。可是後來因為其他原因去看推拿醫生,偶然談起自己3個月前出個車禍。推拿醫生建議我給保險公司稱病,他給我全身治療以及按摩。我接受了他的建議。很不錯的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