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當麵去與對方說清楚,同時offer一個合理的價格給對方,即使對方不同意,因為您手上沒有賊贓,您也不會有事,頂多被人家趕出去。 (或是打出去 :-)
(B)寫一封匿名信,說明您的後悔,付上等值的現金與您認為合理的賠償 (老貓以為不妨以原價為賠償的基準),寄給對方,這個方式,一方麵您對得起良心,一方麵您也不會有太大麻煩,
(建議到西聯快遞買一張現金匯票來支付,所以您可以做一個影本做為日後假如您真的有麻煩時,您確實已經願意悔悟與付款的證據)
總之,希望您記取教訓日後不要再貪小便宜了,同時也希望您也能原諒老貓前麵兩次回帖所表現的對您非常"粗魯"的回應,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