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配偶拒絕履行同居義務(NO SEX is a good reason)為由,提出離婚訴求“ 這個理由沒有辦法提供證據;而老婆又不同意按法律程序正式辦理分居協議,她是想就這樣幹耗著我,我除了給她繼續倒貼錢當保姆之外,一點也沒有辦法。
“向移民局提出拒絕資助您的配偶的綠卡申請“ 這麽做好像我就犯法了,因為她在法律上依然是我的妻子,向移民局撤出老婆的綠卡申請不就是在幹違法的事。再說即使可以撤,她不工作我依然還得養著她,而她依然不盡任何妻子的義務,繼續這樣折磨我;就是離婚了我依然還得養著她。
老貓這個答複實際操作起來很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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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複:老貓這個答複實際操作起來很困難 -selfselfself- ♂ (64 bytes) () 07/06/2006 postreply 19:57:28
• 你是租房還是買了房子。 -女球迷- ♀ (0 bytes) () 07/06/2006 postreply 21:12:10
• 看樣子你是比較節儉的甚至到了吝嗇,你想離婚,但又怕給她撫養費。 -女球迷- ♀ (60 bytes) () 07/07/2006 postreply 07:2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