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了各種辦法幫助老婆的考試,承當了所有的家務,每月盡我最大努力至少給她買一次衣服,自從到美國的幾年來,帶老婆孩子下飯館多次,每次為了省錢,都隻給他們點飯,我什麽也不要,如果他們有剩飯我就吃點,沒有就算了,在美國我沒有下過一次館子。 周末帶孩子去教堂和其他各種Programs,也帶老婆去各種聚會和教堂,但她拒絕所有一切我的邀請。她唯一做得就是長期和幾個離婚的女人聊天,彼此報怨自己的丈夫,討教如何治自己的丈夫。我感覺每天生活地提心吊膽。
她長期拒絕性生活,拒絕履行其它任何夫妻義務,我如果以此為由提出離婚訴求,請問老貓我怎樣提供這樣的證據呢?
另外她把我所有工資賬號上的錢全部轉移走了,我現在身無分文,我找了好幾個人勸解都無效,夫妻一場她怎麽這樣要治我於死地呢?實在沒有辦法我報了警,警察說他很同情我,但他們不管這事。 請問還有其它辦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