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您的情況,確實有些麻煩,但是個人建議您應該考慮採取下列的方式
(i)先問問您自己,到底您要什麼 ? 自由,家庭,
或是其他 ?
(ii) 先在經濟上獨立,(這點顯然您已經做了) 但是更重要的是,您問問自己,能否麵對單獨照顧兩個子女的全部生活 ?
(iii) 您必須與您的孩子溝通,在任何的情況下,他們的意願可以主導整個官司的監護權。
(iv) 多參加學校的PTA meeting, 你的工作是make sure您子女學校的老師知道你真正關心您的子女
(v)您真正需要有一個有經驗的律師來幫助您處理離婚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