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老貓及各位熱心人

曾因與男朋友吵架被拘留一夜,第二天上廳時案子被dismiss.現在準備找工作及辦綠卡,不知道應不應該去expunge 被捕記錄。因為聽人說,即便做了expunge,辦綠卡485時也需要承認被捕過,並附上警局及法院的記錄,做了expunge,有時候警局找不到記錄反而更麻煩。但是不作expunge,又怕對將來找工作有影響。不知道這些說法是否正確,希望老貓及諸位給些建議。謝謝大家了!

所有跟帖: 

回複:請教老貓及各位熱心人 -單身老貓- 給 單身老貓 發送悄悄話 (174 bytes) () 05/08/2006 postreply 20:12:03

非常感謝老貓的回答,還有一個問題想請教 -c99- 給 c99 發送悄悄話 (406 bytes) () 05/08/2006 postreply 20:44:16

回複:非常感謝老貓的回答,還有一個問題想請教 -單身老貓- 給 單身老貓 發送悄悄話 (245 bytes) () 05/09/2006 postreply 07:08:35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