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老貓及各位熱心人

來源: 2006-05-08 18:09:03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曾因與男朋友吵架被拘留一夜,第二天上廳時案子被dismiss.現在準備找工作及辦綠卡,不知道應不應該去expunge 被捕記錄。因為聽人說,即便做了expunge,辦綠卡485時也需要承認被捕過,並附上警局及法院的記錄,做了expunge,有時候警局找不到記錄反而更麻煩。但是不作expunge,又怕對將來找工作有影響。不知道這些說法是否正確,希望老貓及諸位給些建議。謝謝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