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來加拿大就鬧過離婚,後來女方說來了加拿大後再說,我們有孩子. 我以為她會改好. 但後來她來了加拿大後就不去工作,拿了我的錢以後就跟我離婚. 然後在分配共同財產的時候她沒有報她的財產(從我這裏偷偷拿的),所以她的錢沒有分出來. 請問這樣做是欺騙法庭嗎?她是否利用我來拿身份,我可以起訴她嗎?
欺騙的婚姻
所有跟帖:
• Hard in Canada -CARN- ♀ (120 bytes) () 04/05/2006 postreply 11:31:04
• 老貓的一些看法 -單身老貓- ♂ (1457 bytes) () 04/05/2006 postreply 12:32:22
• 回複:老貓的一些看法 -不懂就問55- ♂ (68 bytes) () 04/06/2006 postreply 07:1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