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我去看醫生,給我處理了傷口,開了點藥,當時有人告訴我讓我必需報告“animal warden”,說法律要求這樣做,是為了保護我也為了保護別人。我沒找到他說的那個電話,就給警察打了電話。帶警察去找到了那個房子。後來警察去找了那家人,拿到了狗的記錄,說那隻狗手續齊全、打了各種疫苗,他們會通知animal control office,然後對那隻狗監控10天,看有無異常,然後決定我是否需要打疫苗。
有人建議我找律師告他們要賠償,但當時旁邊沒有別的目擊者。我自己覺得是能讓他們給我出醫藥費就行了,但是又有點擔心萬一這次被咬很多年後才發病該怎麽辦。
麻煩大家給點建議。BTW,我正準備想去買人身保險(應該是意外傷害險),剛好出了這事,會不會對買保險有影響?
先謝了!